内审稽核科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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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审稽核科

科长:杨晓东,电话:3269667

科员:徐欣

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归集科行政执法的检查工作。

2、负责市本级管理中心、县(市)管理部及铁路分中心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的审计、监督及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信贷、核算的审计、监督。

3、负责于市审计、财政部门的工作联络并报送内审报告;负责内部经费、公积金核算稽核等工作。

4、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受托银行履行合同情况。

5、负责单位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追缴工作。

6、对信贷科制定的不良贷款年度清收计划,编制清收进度报表进行审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不同意见供领导参考。

7、协助信贷科做好诉讼类贷款的起诉、执行工作。

8、配合分管主任、总会计师,参与有关科室编制资金归集、运用、财务收支等年度计划,形成供领导班子讨论的计划草案。

9、每季度末对有关科室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书面意见,向分管主任、总会计师报告。

10、根据《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对中心、分中心、管理部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11、对资金归集、运用、财务收支、资产管理等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稽核,遇有问题的提出书面意见,向主管主任报告。

12、对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或纠正;制止或纠正无效时,向分管主任、总会计师报告。

13、对会计核算科、综合科会计人员提出业务培训、业务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14、负责管理中心的新闻报导和各项宣传工作。

15、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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