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科
科长:陈贺中,电话:3269657
科员:房权
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知晓相关内容。在实际工作中努力贯彻执行。对单位进行政策宣传和归集业务指导。
2、参与拟制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计划,并负责落实和执行。
3、负责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督促单位为职工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
4、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的统一指导下,负责办理单位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督促单位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
5、负责办理审核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业务。
6、定期分析研究住房公积金归集状况及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方法和措施。为中心领导当好参谋。
7、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实施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8、结合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发展情况,为中心领导决策提供相关依据。
9、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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